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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发布人:网络管理中心

西体教发[2015]44

各教学单位:

按照《西安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西安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制度》以及巡视诊断专家组反馈的意见,现就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各系部须成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查、优秀论文评选、成绩报送等工作;

2. 各教学单位应按专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工作,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等;

3. 选题应紧紧围绕专业的培养目标, 要求学生树立“小题目,专业性,深研究”的观点, 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又要达到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严格审核论文题目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4. 要求学生制定详尽的毕业设计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各个阶段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系部做好“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的督导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毕业设计;

5. 论文存档材料包括: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记录、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二、各阶段时间安排

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201512-20166月,各阶段时间安排为:

1.初步选题: 20151231日前结束

2.指导教师安排: 201617日前结束

3.开题: 201618日—115

4.中期检查: 2016314日—325

5.上交终稿及答辩安排:201652日—513

6.答辩: 2016516日—527

7.报送成绩: 201667日前

三、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要求:

1. 所有毕业论文必须经过答辩环节。

2. 各教研室应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答辩、优秀论文评选和成绩报送等工作;

3. 答辩小组由4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答辩主席1名答辩委员2名、记录员1名;

4. 答辩的具体时间在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内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并按时报送教务处;

5. 答辩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指导教师应主动回避所指导学生的答辩;答辩记录须由答辩主席、答辩委员及记录员签名确认,并报送送学生所在系留存;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依照评分标准,根据中期检查、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及学生答辩等情况综合评定。

四、其他要求

1. 凡是在正式答辩前三天未提交论文终稿或因学生本人原因长期不与指导教师联系致使论文指导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者,将按照《西安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2. 学院将采取抽样检查的办法,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系统进行机检,凡“总文字复制率”超过30%的论文将取消答辩资格;

3.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不得少于20篇,按照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要求书籍类参考文献比例不得超过20%,原则上应以近十年发表的期刊、学术报告、学位报告、论文集及电子文献为主;

4. 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撰写过程进行认真指导,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内容应具有针对性,严禁出现学生代写或评语千篇一律的现象。对于在论文指导过程中不认真进行指导的教师,一经发现,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指导资格;

5. 各教学单位须妥善保存毕业论文存档材料。

五、材料报送时间

1. 毕业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分配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17日。

2. 报送学生选题、指导教师分配情况及论文成绩时须统一使用《毕业论文成绩报送样表》。(《毕业论文成绩报送表》、《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3. 各系须依照本通知规定,按时报送各阶段相关材料,逾期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所在系部负责。

电话88409394

邮箱jxk9452@163.com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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