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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替代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8  发布人:网络管理中心

为了进一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参加各类创新项目和学科竞赛的积极性,根据《西安体育学院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替代方案实施暂行办法》,教务处现开展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替代申请工作。

一、可用于申请替代毕业论文的科研和实践作品范围:

1、学生在进入专业课学习(大三)后,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由本人单独或合作完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必须注明作者单位),字数达到规定要求的。学生独立发表在学校认定的E类学术刊物和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D类以上论文,一般要求4000字以上。

2、学生以参赛作品形式(论文或设计)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级及省级各类学生学科竞赛并获三等奖(含)以上。

3、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申报并获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及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经结题验收通过并达到相应等级。
4、经学院教务处认定的可以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其它学生科研作品。

凡符合以上情形的科研和实践作品均可由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替代申请

二、申请流程

采用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需要在第七学期末,正常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时,由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系部将不再安排指导教师。

1.申请人在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栏目下载“西安体育学院本科生课外学科竞赛项目及科研学术成果替代毕业论文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由系主任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请表中规定的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

2.获奖作品复印件。

3. 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于2015年12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27室)。

教务处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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