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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摄影:发布时间:2012-05-09浏览:次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近日,团省委研究决定授予包括我院团委在内的50个基层团委“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同时,我院运动人体科学系刘凯丽同学被团省委授予“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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