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陕教体〔2013〕3号),我院荣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先进单位”称号,保卫处马延安同志荣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是陕西省教育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和普及军事技能训练、提高军事课教学开课率、推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又一举措。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全省有15所学校荣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所学校荣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先进单位”称号,60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在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技能训练方面,学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按照党委要求不断加强学生国防教育,每年都组织学生开展国防理论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提高了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激发了爱国热情、增了强民族责任感、促进了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