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8日,我院在新会议室召开干部任职宣布大会。陕西省委组织部宣教干部处副处长杨斌、陕西省体育局副局长董利、院党委书记吴长龄、院长周里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吴长龄同志主持。
会上,杨斌同志宣读了中共陕西省委的任免决定:赵军同志任西安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杨斌同志指出,省委一直十分重视西安体育学院领导班子建设,这次对赵军同志的任命是省委认真考虑反复酝酿做出的决定。赵军同志大局意识强,工作经验丰富,履职尽责,成绩较为突出,工作作风踏实,工作正派,为人谦虚,待人诚恳。省委认为赵军同志担任西安体育学院纪委书记是合适的。
赵军同志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将会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讲党性,守纪律,讲规矩,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廉洁自律,求真务实,保障和推进学院教学科研训练等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陕西省体育局副局长董利代表体育局党组讲话。他说,群体工作多年来是我们国家体育工作的首要内容,赵军同志在省体育局群体处工作认真负责,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认可。她善于了解,善于沟通,善于发现问题,是省体育局优秀的干部。
吴长龄同志代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表示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感谢上级对我院教学科研训练各项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给予的关心支持,欢迎赵军同志到西安体院工作,并希望各部门支持赵军同志开展工作。
赵军同志简历
赵军,女,1968年11月出生,汉族,陕西合阳人,200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96年7月供职于陕西省体委群众体育处,历任陕西省体委群众体育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3年3月任陕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其间:2003.11—2005.12挂职丹凤县副县长、2002.03—2005.12在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12月任陕西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调研员,2010年4月任陕西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2年5月任陕西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2015年7月任西安体育学院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