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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2-10-25浏览:

陕西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金生同志:

我院经多方联系,因无法联系到您,特登报和网上告知,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请您来西安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协商解决地热综合楼有关问题,逾期未到,我们将按照法律程序解决地热综合楼事宜,特此告知,请务必拨冗前来协商。否则,责任自负。

西安体育学院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