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西体院发〔2025〕6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建设资源节约型校园,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效能,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2021年版)(陕财办资〔2021〕262号),《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教〔2023〕27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资产主要是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空调设备等日常办公必须配置的资产。
第三条 资产配置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环保健康与基本满足实际需要的原则。
第四条 本标准是学院通用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等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第二章 办公家具及设备配置标准
第五条 办公家具
(一)正厅级领导办公室:办公桌(2.4米)1张,办公椅1把,桌前椅2把,木纹五门柜1组,文件柜2件,书柜根据需要配备,沙发茶几1套、茶水柜、衣帽架、穿衣镜、脸盆架等各1件,1.2米单人床1张。
(二)副厅级领导办公室:办公桌(1.8米)1张,办公椅1把,桌前椅2把,木纹五门柜1组,文件柜2个,书柜根据需要配备,沙发茶几1套、茶水柜、衣帽架、穿衣镜、脸盆架等各1件,1.2米单人床1张。
(四)副处级领导办公室:办公桌(1.6米,带附柜)椅1套/人,客人座椅2个/室、文件柜2个/人。
(五)科级及以下人员办公室:正式在册的科级及科级以下管理人员每人配员工桌椅1套/人(1.4米),客人座椅2个/室、文件柜1个/人,资料柜根据需要配备。
(六)教研室办公室:正式在册的专职教师每人员工桌椅1套/人、个人文件柜(人/格挡)、资料柜根据需要配备。
(七)辅导员办公室:员工桌椅1套/人、客人座椅2个/室、文件柜、资料柜等套/间、上下铺架子床套/间。
(八)值班室:条桌椅子1套、柜子1件,上下铺架子床1套/间。
(九)会议室:会议桌会议椅按面积配备,茶水柜1件。
规格及价格标准详见《西安体育学院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第六条 办公设备
(一)校级领导办公室:电脑(台式或一体)1台、打印机(四位一体)1台、电话机1部、热水器1台、碎纸机1台。
(二)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电脑(台式或便携式)1台、打印机(四位一体)1台、电话机1部、碎纸机1台。
(三)副处级领导办公室:电脑(台式)1人/台、打印机(三位一体)1台/室、电话机1部/室。
(四)科级及以下人员办公室:科级及科级以下的正式在册管理人员每人配置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四位一体)1台/室、电话机每室1部、碎纸机1台/室。
(五)教研室办公室:教授配置笔记本电脑1人1台、台式电脑4人1台、打印机(四位一体)每室1台、电话机每教研室1部(按实际需求配置)。
(六)辅导员办公室:台式电脑每人1套、打印机(四位一体)每室1台、电话机每科1部、碎纸机1台/室。
(七)会议室:投影机一部。
第三章 其它事项
第七条 “双肩挑”人员原则上只配备一套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
第八条 除用于教学、训练、科研外的数字相机、摄像机、投影仪、大屏一体机、空调、会议扩音设备等属学校专控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审批前自行购置。确因工作需要须购买的,需向财务处申请专项预算,并经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采购与招标处统一采购。
第九条 涉及保密等特殊需求的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配置,由项目单位向财务申请专项预算后,由采购与招标处统一采购。
第十条 经学校同意的调岗工作人员,原所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保留在原部门,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岗位变动后不再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原所配办公设备及家具需保留在原部门,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行政编制数减少的单位,超出数量上限标准的办公设备及家具,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第十一条 学校配置的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不得私自转让、转借、搬离;因私自转让、转借、搬离而造成损失的,由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原价赔偿。
第十二条 教师、教练员、教辅人员等专业技术类人员配置教学、训练、科研用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临聘人员经人事处确认其工作性质后,确有工作实际需要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按科级及以下标准予以配置。
第十四条 本标准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安体育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2.西安体育学院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西安体育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印发
附件1:
西安体育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 价格上限 | 数量上限 | 使用年限标准 |
台式电脑 | 6000元/台 | 单位台式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单位实有人数(不含临聘人员)的120%(涉密电脑、外网电脑经批准另行配备) | 8年 |
笔记本电脑 | 7000元/台 | 总数不超过单位实有人数(不含临聘人员)的30%。有外勤任务的单位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 | 8年 |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 A4黑白打印机 | 1500元/台 | 单位打印机总数不得超过单位实有人数(不含临聘人员)的60%。A3打印机不超过1台/单位。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按工作需要配置。 | 8年 |
A4彩色打印机 | 2500元/台 |
A3黑白打印机 | 7600元/台 |
A3彩色打印机 | 15000元/台 |
票据打印机 | 2500元/台 | 根据单位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8年 |
传真机 | 2000元/台 | | 8年 |
复印机 | 15000元/台 | | 6年或复印35万张 |
扫描仪 | 2000元/台 | 根据单位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8年 |
碎纸机 | 900元/台 | 1台/单位 | 8年 |
投影仪 | 10000元/台 | 原则上不配备,确有需要的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按工作需要配置。 | 8年 |
数字照相机 | 7000元/台 | 原则上不配备,确有需要的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按工作需要配置。 | 10年 |
数码摄像机 | 7500元/台 | 原则上不配备,确有需要的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按工作需要配置。 | 10年 |
空调 | 1P | 2800元 | 15平米以下,配置标准功率1p,每增加15平米增加1p功率的标准,根据实际办公面积核定。 | 10年 |
1.5P | 3000元 |
2P | 5000元 |
3P | 8000元 |
会议扩音系统 | 按面积确定 | 60㎡以下不配置。 60㎡-200㎡不超过3万元 200㎡-500㎡不超过5万元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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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安体育学院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 价格上限 | 数量上限 | 使用年限 标准 |
办公室家具 | 正厅 | 200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五门柜1组、文件柜2个、沙发茶几1套、茶水柜1个、1.2米单人床1张。 | 15年 |
副厅 | 170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五门柜1组、文件柜2个、沙发茶几1套、茶水柜1个、1.2米单人床1张。 | 15年 |
正处 | 130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五门柜1组、铁皮文件柜1个/人、沙发茶几1套/间、1.2米单人床1张。 | 15年 |
副处 | 60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客人座椅2个/人、铁皮文件柜2个/人。 | 15年 |
科级及以下 | 40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人、客人座椅每室2个/室、铁皮文件柜1个/人。 | 15年 |
会议室家具 | 会议桌 | 使用面积50m2以下: 1300元/m2 | | 20年 |
使用面积50-100m2: 1000元/m2 |
使用面积100m2以上: 900元/m2 |
其他家具确有需要,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参照相关文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