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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吴长龄主持召开学院各处级部门对照检查材料修改意见反馈会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1日 00:00 作者:卢喆 摄影: 信息来源:组织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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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11月19日下午,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学院处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修改意见反馈会议,学院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吴长龄同志主持。

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朱元利同志就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审阅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个别部门和少数干部在思想上重视程度还不够,材料撰写态度不够严谨,须端正;二是对于对照检查材料的具体要求在认识理解上有偏差,未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材料缺项较多,普遍存在“聚焦不够准,画像不够准”的问题。另外,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不够深刻、不够细致,材料撰写完成质量不高;三是材料中关于整改工作方面,存在整改思路不清晰、方向不明确,所提整改措施不得力的现象。

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刘新平同志就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的具体规定、要求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期准备情况向参会人员再次进行了说明讲解。

集中反馈后,党委书记吴长龄同志做了总结讲话。吴书记指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是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为下一环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夯实基础的重要准备工作,对于确保开好一次高水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各部门和全体处级干部要从思想上给与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材料撰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紧扣教育实践活动主题聚焦“四风”,深入挖掘、查摆班子和个人“四风”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检查问题产生的原因,材料撰写要坚持 “像、深、准、诚”四字标准,坚持做到“七个防止”,所提整改措施要力求行之有效,力戒华而不实。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要坚持做到反复修改,不断完善,直至达到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