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5〕4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应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立足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等要求,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设计,抓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具有中国国籍正式教职工,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申请人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其他要求
1.申请人的学科专业须与已获批项目学科专业一致,并提前取得已获批项目外方合作院校或机构正式邀请信/函。
2.如申请人专业在获批项目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300以内)的正式邀请信,可对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限制酌情予以突破。
3.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留学期限:明确起止时间;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
4.申请人须符合当年《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报人基本条件。
三、组织实施
由各学院选拔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学院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核材料并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并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进行。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5月15日前,各单位按要求将审核合格的项目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学校组织评审后报送省教育厅;
2.2025年6月22日—6月28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各高校向省教育厅提交本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及推荐公文(一式三份);
3.2025年6月29日—7月10日:省教育厅审核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4.2025年7月—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5.2025年8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五、材料报送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生成);
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证明;
4.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
7.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提交符合高级研究学者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
被推荐人员准备以上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报名日期截止前提交至人事处312。详细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