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

首 页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开展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4-14浏览:

二级学院

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及内容

结题工作: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

清理工作: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

二、结项受理时间

本次结题系统将于2026年4月1716:00关闭

三、结项工作要求

(一)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期限,请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且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申请。本次结题系统将于2026年4月1716:00关闭,学校需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系统审核(系统关闭后不再进行退改等操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报系统,按照研究报告提纲要求(附件2)撰写结题报告。

四、清理工作要求

一)请 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专项科研项目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提出结题申请。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将在本次结题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予以终止, 以后不再受理该项目的变更或结题申请等业务。

(二)被终止处理的项目,学校需追回剩余经费,统一调配使用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三)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 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参与教育部及其他各类由省教育厅推荐的科研活动。

(四)本次各高校项目终止处理情况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请各校高度重视清理工作。对终止项目数量较多的高校,将缩减其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指标。

附件:1.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

2.  研究报告撰写提纲要求


          科研处

                                 2026 4 14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