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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12个方面、151条)专题五

    编辑: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6-04 点击:

    中央八项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后勤管理处精心整理并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通过正负面清单对比学习,让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更加深刻的认知,筑牢“拒腐防线”。

    12个方面

    专题一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专题二 违规吃喝

    专题三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专题四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专题五 违规旅游

    专题六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专题七 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

    专题八 违规接待

    专题九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专题十 不担当不作为

    专题十一 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专题十二 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专题五 违规旅游

    近年来,在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硬杠杠之下,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手段翻新,搞起了隐形变异的“顺带游”“夹私游”“借壳游”甚至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旅游问题,围绕违规旅游的类型、变异形式、常见问题和违纪条款等进行系统解读,进一步引导提醒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

    正面清单

    1.公务行程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从严从简控制人数、天数、路线和工作任务,并严格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

    3.要严格管理,从严审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行为,不得安排明显以旅游为目的的差旅活动。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期间的食宿费个人自理,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往返单位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据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的天数)和规定标准报销。

    4.对因临时工作调整或特殊情况变更公务行程的,应当严格报批。

    负面清单

    1.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2.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等借机旅游。

    3.借公务差旅之机到风景名胜区等公款旅游。

    4.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5.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6.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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