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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运动系“五四”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暂行办法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11-12 | 浏览次数:

西安体育学院运动系

“五四”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暂行办法

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为“表先进,树典型,促学风”,激励全系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成长,我系决定在每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系所属团支部,在校共青团员、团干部。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上要求积极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

3、集体观念强,关心团的事业,积极支持和参与团的活动,在团员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遵守校纪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学校和系里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突出,在团员青年和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至今担任各学生团支部干部半年以上。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积极配合班委会工作,在团内外有较高的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按照团的作风建设要求,密切联系青年,为广大同学服务意识强,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5、集体观念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根据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效果好,团结协作意识强。

6、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且表现突出。

7、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虚心求教,成绩优秀。

三、评选办法

1、根据择优的原则,由运动系各团总支申报,经系考核合格后批准;优秀共青团员的比例为各团总支团员人数的4——5%,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名额为各总支团员干部人数的2——3%。

2、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评选质量。

四、具体评选时间:

各团总支评选活动中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推荐名单请于5月3日前报运动系办公室。经系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为期二天)。

西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系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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