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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11-28

一、2016年政策新变化

1、副教授评审权全面下放给各高等学校。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的通知》(陕教〔2016〕282号)执行,由各高等学校自主评审。

2、未取得教授评审权高等学校,教授评审由高校自行选择具有评审权高校委托评审,省教育厅不再直接组织评审。

二、日程安排

1、11月28-30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及申报人评审材料(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展示材料);

2、11月30日晚19:00,召开教师申报人大会;

3、12月1-2日,教师系列申报人述职答辩、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教师、辅导员);

4、12月2-6日,公示评审结果;

5、12月9日前教师系列申报人完成电子化上传材料。

(如学院有重大活动与评审时间冲突,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缴费

申报人请在召开申报人大会前到财务处缴费(11月30日1天办理缴费业务),人事处凭财务处发票收取评审材料。高级职称(不分正副)4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院内评审通过推荐上报者,需另行缴纳省上评审费。

四、申报人大会

1、召开中高级申报人大会,介绍今年评审政策,并进行抽签确定第二天述职顺序。

2、教师申报人大会时间:11月30日(星期三)19:00。

3、申报人大会地点: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

五、述职答辩

1、所有申报人准备多媒体进行述职,不超过5分钟(申报人严格掌握述职时间,内容仅限介绍姓名、出生年月、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历时间、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外语和计算机情况、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最后宣读代表作题目、发表期刊名称、期刊档次)。高级职称申报人述职后须回答评委随机提问,每个申报人回答不超过2个问题,不超过5分钟。

2、申报人在申报人大会时携带多媒体述职报告提前拷贝到指定电脑。

3、述职地点: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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