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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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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开展陕西省高校科研奖励等评审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教育厅专家库推荐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本校或省外高校专家,也可推荐省内外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家。专家推荐数量不限,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德才兼备,认真负责,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二)须具有正高级(含)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不限年龄),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三)熟悉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评审工作。

二、推荐专业领域

此次推荐专家一级学科领域附件1。

三、推荐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充分认识专家推荐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专家原则上应推尽推,以前推荐过的此次须重新报送重点推荐有人才称号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的专家,特别注意多推荐省外高校或科研院所专家,数量越多越好,学科领域越全面越好。此次集中推荐后不接受个别推荐名单。

(二)各二级学院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三)各二级学院须对确定的拟推荐专家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四)省教育厅将对推荐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正式入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相关违规行为的专家,将动态调整出专家库。

(五)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自然和人文研究领域分开报送,如果一个专家专业领域即可参与自然类又可参与人文类评审,此专家两个表均需填写。请于2023年12月22日11:00前将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科研处(行政楼303室),电子excel版打包后发科研处邮箱kyc@tea.xaipe.edu.cn

附件1学科领域

附件2 科研评审专家推荐表

 

(联系人:张楚   联系电话:88409451)

 

 

                                                          科研处  

2023年12月19

 

附件【附件2 科研评审专家推荐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 学科领域.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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