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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体育学院排球联赛(下半年)竞赛规程

2020-11-17 |

为了丰富我院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排球运动的进一步发展,检验排球教学和训练效果,提高学生排球技战术水平和裁判临场工作能力,定于1116日至1122日举行我院学生排球联赛。

  1. 主办单位:

    西安体育学院

  2. 承办单位:

    西安体育学院运动系排球教研室

  3. 比赛日期: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2日

  4. 比赛地点:

    西安体育学院排球馆

  5. 参赛单位:

    西安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运动休闲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体育新闻与传媒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竞技体育学校  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西安体育学院足球学院

  6. 参赛资格:

    1、西安体育学院各二级学院、部、校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注:运动训练学院与其它学院、部、校比赛时,场上排球单招学生不得超过三名,运动训练学院各队之间的比赛则不受限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院在校学生。

    3、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血管性等不宜剧烈运动的疾病。

  7. 比赛组别与参赛办法:

  8. 分组方法

    参赛单位分为甲、乙两组。

    甲组: 体育教育学院、运动学院、研究部、竞技体校、社会体育方向。

    乙组:武术学院、健康科学学院、体育艺术学院、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学院、体育传媒学院、足球学院、社会体育与休闲体育学院。

    甲组中体育教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以年级为单位可报男、女各一到两支队伍;研究生部可报男、女各一到两队。乙组以院、校为单位可报男、女各一到两支队伍。

  9. 报名方法:每队可报领队1名(辅导员)、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

    报名单位必须经部、院、校负责人或年级主任签字。报名后,参赛运动员的姓名再不能更改。

  10. 竞赛办法:

  11.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排球最新的竞赛规则(2017--2020版),(男子甲组、女子甲组都采用正常网高,将男子乙组网高调整为2.35米,女子乙组网高调整为2.15米)。

  12. 比赛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周六和周日全天比赛。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13. 本次比赛采用混合制比赛。甲组比赛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轮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最终名次。乙组采用单循环进行比赛。若某组报名队伍不足三支,取消该组的赛。

  14.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根据全国联赛最新规则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排球教研室研究决定:采用新积分制(比赛2:0,胜队积三分,负队积零分;比赛2:1,胜队积两分,负队积一分;有弃权情况,弃权队积零分,对方积三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计算C值,如C值仍相等则计算Z值,比值高者列前;如Z值仍相等,则依据球队之间最后一场的胜负决定最终名次。C(值)=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Z(值)=X(总得分数)/Y(总是分数)。

  15.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在场上必须佩戴号码(号码要清楚)、比赛服装要统一,场上队长要佩戴队长标记(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本次比赛不设置自由人。

  16. 比赛队员不可戴眼镜进行比赛,否则风险自负。

    奖励办法:

    1、甲组奖励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乙组奖励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若各组不足4只支队参赛只奖励前2名)

    2、本次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优秀运动员(各队推荐1名)、优秀裁判员奖。评选条件及办法另行通知。

    3、本次比赛甲组排名第一、第二和第三的队伍,分别可申报五名、三名和一名排球二级运动员。(注:须有八支以上队伍参加比赛)

    十、报名方法:

    1、报名:各参赛队于11月8日(星期日)18时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交到尹荣荣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至869204828@qq.com,过期不予补报。联系电话:15891741036。

    2、抽签:各参赛队的队长、教练或领队于11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点准时到排球教研室进行抽签。届时不到的队伍由组委会代替抽签。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裁判员由排球教研室教师和部分具有二级以上排球裁判等级的学生担任。

    2、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由排球教研室和院竞赛训练处商调、选派。

    十二、有关事宜:

    1、竞赛规程中规定时间均为比赛时间。凡迟到20分钟者按弃权论。

    2、参赛队员每场比赛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备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西安体育学院排球教研室)

     

    西安体育学院竞赛训练处

    西安体育学院运动学院排球教研室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