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市办字〔2017〕212号)、《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市建发〔2021〕149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现将符合西安市D类、E类人才安居资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人事处电话:029-88409343
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9-88409404。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姓名 | 所属单位 | 认定部门 | 婚姻 状况 | 家庭 人口 | 住房情况 | 拟申请 保障类型 |
于经伦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已婚 | 2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程泽雪璇 | 规划处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已婚 | 2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冯鹭 | 学报编辑部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未婚 | 1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田芊伊 | 学报编辑部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未婚 | 1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