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人事处审核,现将符合西安地区实用储备人才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见附件)。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7月9日
人事处
2025年7月3日
附:
姓名 | 所属单位 | 认定类型 | 认定依据 |
薛皓为 |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 实用储备人才 | 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
杨晨龙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 | 实用储备人才 | 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
袁景峰 |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 实用储备人才 | 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
刘亚彬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实用储备人才 | 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