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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陕西省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来啦!补贴、贷款、编制、跨区域引才全都有!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8        浏览次数: 次 

即将步入社会的你,是否还在为找工作、创业资金而发愁?为帮助广大毕业生掌握最新政策,我们结合《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与服务指南(2026版)》官方文件及2026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西部基层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核心精神,为你梳理了这份超全政策福利指南。从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到放宽事业单位报考限制、跨区域引才……助你开启人生新赛道!

一、能力提升有帮扶:就业创业有补贴

(一)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参加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具体请咨询各县(区)人社部门。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参加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具体请咨询各县(区)人社部门。

(二)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

享受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和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只能参加1次就业见习。

(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政府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详情请关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或“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公众号。

(七)创业基金贷款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省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可按规定向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个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免息贷款。详情请关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或陕西人才网。

(八)就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本校组织的就业指导课程外,也可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等方面的线上线下公益性指导服务。

(九)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

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旨在加强双边人文交流与合作,加强两国青年对对方国家的认知和了解,增加进入职场的实践经验,目前包含中法、中德和中新(加坡)三个实习生交流项目。参与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的中国青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资助金。国家承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实习期内部分生活费和杂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证照费等)。国际旅费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使用财政经费购买机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他资助金总额每月标准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除非双边协议另有规定),具体根据实习协议确定。详情请关注中国国家人才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专栏和“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微信公众号。

(十)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

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是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高就业和求职能力而定向开发的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失业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等)、退役军人等其他青年群体。培训周期为6-7天,每班次不超过40人。详情请关注各级人社部门及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布的项目信息。

二、招聘招录主渠道:拓宽就业路

(一)专项招聘活动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校园招聘外,还可关注省人社厅“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根据个人需求参加“乐业陕西‘就’在三秦”全国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专项行动、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金秋招聘月、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周等10+N招聘活动。

(二)国有企业增人增资

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执行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拓宽事业单位招聘渠道

构建统一公开招聘、医学定向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校园招聘等多措并举的招聘格局。支持和鼓励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四)放宽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范围

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向当年毕业和前两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并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国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高校校园招聘补助

高校免申请,人社部门根据各高校毕业生学年学生人数分档次确定补助标准,按照程序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校园招聘补助发放工作。

(六)个人权益保护

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期间应加强自我保护,注意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求职期间除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外,也可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查询岗位信息。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如遇上求职陷阱,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三、企业吸纳有激励:招用毕业生有补贴

(一)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通过“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办理。

(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按该职业(工种)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见习单位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基层就业天地广:编制、升学、补贴多重保障

(一)“三支一扶”计划

通过“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岗位工作。中央财政为“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工作生活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二)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面向指定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3周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3年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享受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等优惠政策。详情请关注陕西省教育厅官网。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基层服务,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8个专项。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详情请关注西部计划官网https://xibu.youth.cn。

(四)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

面向社会定向招聘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及以上、年龄条件放宽至40周岁以下。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符合当地准入条件的人员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详情请具体咨询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五)支持科研助理岗位招聘

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科研助理岗位经费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

(六)城乡社区就业

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各类渠道。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招聘一批,市级或者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拟订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招聘计划,合理安排招聘时间,原则上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开发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招用一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充实城乡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重点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动员城乡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一批,支持城乡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专业化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承接城乡社区服务,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推进城乡社区见习岗位招募一批,积极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在村(社区)开发见习岗位,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机会。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普通高等学校年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和不超过24周岁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可入伍服义务兵役,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武装部、征兵工作站或所在县(市、区)人武部咨询有关政策,详情请关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ozb.gov.cno。

(八)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直补

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2026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底。

(九)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就业手续及时办:档案、登记别大意

(一)档案托管相关服务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并记得查询档案转递去向。

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档案不能个人保管和自带转递。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不同,档案转递去向也不一样。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地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档案可转递到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如果转换工作,需要及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避免断保。

(二)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及时到生源地(陕西生源)或居住地(省外生源)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

享受“1131”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及人事劳动保障代理、困难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

六、跨区域引才:新疆就业专属政策

(一)报考门槛放宽

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疆(兵团)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时,不限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

(二)安居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短期免费住:统筹盘活现有闲置楼盘资源,对异地求职毕业生提供最长1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租房补贴:对毕业年度在疆跨区域就业地无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提供最长2年周转公寓或酌情给予租房补贴。

购房补贴:对毕业5年内在疆就业创业落户并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视情给予购房补贴。

(三)一站式服务

建立“新疆人才工作驿站”,提供政策宣介、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一站式”服务;在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享受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七、就业服务广覆盖:线上线下齐发力

(一)人社部就业服务渠道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

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

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s://www.newjobs.com.cn

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

(二)“秦云就业”线上服务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在线查询就业政策、招聘岗位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社保账户信息,在线申请办理就业补贴、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技能培训报名、就业见习活动以及劳动维权等多项业务。

1.“秦云就业”PC 端访问地址:

https://www.qinyunjiuye.cn/sxjob/

2.“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图片

(三)“陕西人才网”服务

由西安人才市场主办的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站,可办理“高校毕业生服务、招聘服务、人才服务、流动人员档案转递及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等业务。

(四)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有求职需要的,可到生源地(陕西生源)或居住地(省外生源)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

可登录“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在首页“电子地图”搜索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五)陕西省各地市就业服务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以下热线咨询: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8125858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029-88360286转8610

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17-3658898

咸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33329025

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9-3185151

渭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

0913-2338058

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1-7092369

榆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12-3591575

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6-2213100

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0915-3361003

商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4-2313805

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703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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