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参加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具体请咨询各县(区)人社部门。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参加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具体请咨询各县(区)人社部门。
(二)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
享受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和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只能参加1次就业见习。
(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政府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详情请关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或“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公众号。
(七)创业基金贷款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省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可按规定向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个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免息贷款。详情请关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或陕西人才网。
(八)就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本校组织的就业指导课程外,也可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等方面的线上线下公益性指导服务。
(九)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
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旨在加强双边人文交流与合作,加强两国青年对对方国家的认知和了解,增加进入职场的实践经验,目前包含中法、中德和中新(加坡)三个实习生交流项目。参与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的中国青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资助金。国家承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实习期内部分生活费和杂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证照费等)。国际旅费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使用财政经费购买机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他资助金总额每月标准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除非双边协议另有规定),具体根据实习协议确定。详情请关注中国国家人才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专栏和“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微信公众号。
(十)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
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是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高就业和求职能力而定向开发的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失业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等)、退役军人等其他青年群体。培训周期为6-7天,每班次不超过40人。详情请关注各级人社部门及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布的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