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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优秀留学生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关于推荐“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优秀留学生人选的通知

全体学历留学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荐2015年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陕教外〔2015〕10号)文件,现将推荐2015年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人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人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学习、本科且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

二、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在我校注册学籍就读,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身体健康;

2) 申请人应当在我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3) 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当年度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三、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根据通知,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个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

3.在校成绩单

4.推荐信原件

四、 申请截止日期

请于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三)将材料提交至院党政办公室211室,过期不予受理。

请留学生认真阅读有关申请条件,对照标准申请,不符合条件者不要提交申请材料。

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三秦奖学金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