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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点击:[]

 

西体党发〔2018〕10

 

关于做好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将于2018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召开。开好这次大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双一流”建设,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制定和实施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好党员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本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的划分

代表选举单位是选举产生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组织基础。选举单位划分以党组织隶属关系为依据,结合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际情况,全院共划分15个选举单位,具体选举单位划分情况见附件1。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中国共产党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120名。其中党政管理干部代表占4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 40%(含“双肩挑”人员),学生代表占10%,离退休人员代表占10%,女性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0%。上述比例除女性和少数民族代表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比例和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正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遵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及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等原则确定。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见附件1。

三、代表应具备条件

我院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应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党代会代表是我院共产党员队伍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学、科研、训练、管理和后勤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工作中有较突出的成绩。

4.严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积极践行“三严三实”,群众威信高。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四、代表选举原则

1.各选举单位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2.代表的产生既要考虑到广泛性,有各方面的党员代表(其中,女性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原则上不少于20%);又要坚持先进性,坚持代表条件,注重代表的政治素质。

3.代表的产生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五、代表产生程序

1.组织动员(3月7日3月8日)

学院召开筹备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代表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院党委召开第六次党代会的有关文件,及时传达学校筹备工作动员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2. 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3月9日3月12日)

各选举单位按照所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汇总上报所在的选举单位。

各选举单位召开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进行遴选,对照代表条件和构成比例,认真审查并按照多于应选名额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13日~3月15日)

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各党支部。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充分讨论酝酿,并向所在的选举单位汇报酝酿结果。

各选举单位再次召开会议,结合党支部的酝酿情况,根据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形成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代表构成比例等),填写《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于2018年3月15日前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4.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16日~3月19日)

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程序、方法和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院党委汇报。

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对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5.正式选举代表(3月20日~3月23日)

各选举单位将审查同意后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全体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然后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

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形成选举产生代表的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选举时间、参会人数、选举方式、选举结果、代表构成比例等),填写《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和《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于2018年3月23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

六、代表选举办法

代表选举形式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代表候选人,再等额正式选举产生代表。选举前,必须从非候选人中推选出监票员、计票员。监票员对选举实施监督。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代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为当选。如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根据中组部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院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2.自费出国或去港澳台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役、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七、代表的资格审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进行代表选举的程序、方法及代表构成是否合理等进行严格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届时提交中国共产党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经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思想动员。召开中国共产党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大会的重要保证。各选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周密安排,广泛动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使代表选举过程成为党员坚持党性原则、行使民主权利、学习党的知识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过程。

(二)严格组织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选举程序进行,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做好代表的酝酿提名和选举工作。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和尊重广大党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确保党支部和党员的参与面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三)遵守党的纪律,按时完成任务。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完成各环节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如期完成代表选举任务。同时,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在代表推荐、选举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附件:1.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册

     3.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4.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中共西安体育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选票(票样)

 

 

 

 

 

 

         中共西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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