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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点击:[]

西体党组字〔2018〕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7〕135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学院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学院范围现任院级、处级干部(包括已退二线干部)

二、填报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15日

三、填报要求。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须由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晰,不能有污损涂改。

2、按照要求,《报告表》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发放,人手一份,无多余空白表,且不允许上交复印表。因此,建议每一位领导干部正式填报之前,先复印一份草表进行填写,将表内每一项内容核实清楚准确,然后再在正式报告表上填写,最后将上交的报告表复印留底以方便下一年度再次填报时对照查询。

3、领导干部须逐项如实认真填写《报告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报告表》内的“填表须知”和《报告表》中每一单项表格下方的具体说明,认真填报表内每一项具体情况。

4、领导干部须如实准确填写截至填报日期的现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特别是要与家庭成员充分沟通,准确填报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等的房产情况、投资股票基金期货保险等情况、投资企业情况以及本人持有的各类出国(境)证件情况,断不可有任何麻痹思想。特别提醒:房产信息如房屋面积等必须与房产证所登记信息一致,切不可填写大致数字或省略小数点后数字(注:学院所分配的福利房面积请在国资处房产科核实,以房产证登记信息为准)。另外,股票、基金、保险等有价证券的名称、数量、金额也一定要核实填写准确。

5、个人报告事项有吃不准或界限不清的,但认为应向组织报告的,如理财产品等,可在《报告表》最后一页的“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一栏中进行报告。

6、《报告表》由各总支、直属支部负责统一领取并发放到处级干部个人。干部个人填写完毕后,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报告表送交院党委组织部。

四、严肃填报工作纪律。

从近年来上级干部监督部门对我院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抽查情况及结果来看,学院个别干部对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还存在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端正、填报不认真、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情况。2017年,中央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简称“两项法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从严要求。根据中央、省委要求,今后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与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相应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加强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纪律宣传,务必通知所属部门每一名处级干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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