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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的通知
2016-07-15 14:31   审核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校园足球有关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支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发展,不断提升校园足球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的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以下简称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从2015年起到2020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培训。通过专项培训的开展,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大批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骨干,增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改革创新能力,引导各地开展本地区的校园足球师资培训,带动和帮助广大足球工作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人才和相关管理者提高认识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足球、善管理、有专长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队伍,支撑青少年校园足球扎实普及、加快发展和提升水平。

二、培训内容

根据校园足球发展实际需要和教师素养标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青少年足球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政策规划解读;校园足球教育教学标准规范讲解;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相关活动的设计与组织;校园足球技战术教材教法;足球教学能力提升与实践;校园足球管理能力策略和案例;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等。

三、培训方式

(一)集中学习。邀请全国有关专家作专题讲座,认真学习我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及国家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意见,把推进校园足球的普及发展与立德树人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开展校园足球教学活动与深化体育课程改革结合起来,把发展校园足球与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起来,着力提高足球师资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坚定发展校园足球的信心。

(二)分组教学。以班为单位,以专题为单元,强化校园足球教学实践能力,着力提高足球运动技能和教学示范能力,掌握足球教学和足球人才成长规律,懂得开发足球教学资源和设计足球大课间及课外活动的方法,学习校园足球联赛的编排与组织和裁判法。

(三)实践实训。坚持学以致用,围绕培训主题,深入开展研讨,现场组织实践教学,分析解决问题,广泛交流经验。同时,现场观摩优秀足球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观摩足球特色学校、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及高水平职业足球赛。

(四)组织联赛。将学员按一定标准分组编队,在培训期间组织开展足球联赛,着力提高学员的竞赛组织能力、裁判能力和竞赛管理能力。

四、培训类型

2015年专项培训采用分期、分批、分层集中培训的办法进行,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培训类型主要有:

(一)骨干教师培训。主要以45岁以下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体育骨干教师为主,遴选15所左右高等学校承办培训班,分两批次,共34期,每期15天,计划共培训5400人。其中,培训红军小学教师200人。

(二)优秀教练员培训。主要以在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长期从事足球课余训练的优秀教练员为主,分两批培训,每期10天,计划共培训300人。

(三)优秀裁判员培训。主要以在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长期从事足球课余训练的优秀裁判员为主,分两批培训,每期10天,计划共培训300人。

(四)优秀退役运动员培训。为缓解足球师资短缺问题,积极鼓励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从事体育教学工作,将开展优秀足球退役运动员的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基本合格后,推荐至有关学校从事体育教学工作。本年度计划举办一期,为期10天,共200人。

(五)中小学校长培训。主要以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校长为主,分8批培训,每期5天,计划共培训2000人。其中红军小学校长200人。

(六)各地培训者培训。为支持各地开展本地区的足球师资培训,计划在各地选送的基础上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高级研修班,为各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授课讲师团。

五、有关政策支持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证书。培训学员参加培训的学时纳入国家培训计划学时数,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六、组织与实施

专项培训由教育部统筹规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选送学员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经遴选确定的北京师范大学等20所高等学校负责具体承办和实施,北京体育大学和北京教育学院负责培训总体协调工作。培训师资团队由教育部遴选的国内外专家、承办院校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共同组成。培训师资团队经过培训,统一备课后,上岗执教。承办院校经过统一培训后,按要求开展工作。

七、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支持,按每人每天450元的培训标准包干使用,分培训前、培训后两次拨付承办学校和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由教育部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当地教育有关部门负责。

八、有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足球师资培训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做好协调、组织和选派学员工作,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各类培训班。同时,请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本地承办培训任务的高校工作,并加强指导。

(二)请承办本次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做好精心准备,制订培训工作方案,加强培训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授课师资,规范使用培训经费,细化培训绩效考核,加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确保各项培训任务高效落实。

(三)培训期间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抽查和评估。培训结束后15日内,请各承办培训任务的高校按要求将培训工作总结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北京教育学院。

九、其他事宜

(一)有关各类培训班举办和学员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二)有关承办培训高校名单、承办培训人数、开班时间、各地分配情况及有关联系人见附件。

(三)培训工作联系方式:

黄春秀(北京教育学院),电话:13051307378;

韩金明(北京教育学院),电话:18810561443。

位 伟(北京体育大学),电话:13811458573。

王小宁、刘海元(教育部体卫艺司),

电话(传真):010-66097180。

附件:2015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教师培训有关承办高校名单及承办人数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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