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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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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内容及标准补充意见的通知
2016-11-01 11:08   审核人:

2016年9月29日我院启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在审核、展示研究生提交材料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2016年10月31日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紧急会议,对出现的问题逐个进行了讨论研究,达成共识,形成一致意见。现就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内容及标准补充意见的通知如下:

1、学业成绩:学习成绩如果是教育管理科漏登、误登,予以补登;若是任课老师临时给分,不予补登。

2、论文:通过学校、研究生部或跟导师参加二级学会者入选的论文,须提交参会通知、参会论文、交通费用、会务费等票据。

3、各类活动界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按《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内容及标准》计分;参加学校以外的活动未在竞训处、研究生部备案,主办方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含各中心、协会)、国家广电等影视部门、各地市体育局的各种竞技比赛须提交秩序册,节目主持人须提交主持节目所属的电台、播出时间、播出内容(与体育相关)。按级别最高2分,最低0.5分计算。

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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