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就做好2015年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1.今年是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的第三年,奖学金额度较大,学生关注程度高,我们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创新工作形式,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确保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确保形成正确的发展导向。
2.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加强研究生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荣誉和奖励,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二、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西安体育学院副院长 刘新民
副组长:研究生部党总支书记 熊蜀蓉
研究生部主任 卢耿华
组 员:研究生部办公室主任 张晓勇
学科建设办公室秘书 景俊青
导师代表 三名
研究生部辅导员 党康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研究生部统一保存本院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党总支办公室。
三、2015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陕教财【2015】117号文件,今年我院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为14名,按照量化评比结果依次排名,取前14名。
四、时间进度安排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于2015年9月28日启动,相关研究生可从研究生部内网通知栏目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2.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于10月8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向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由推荐人签字后的《申报审批表》(正反面打印,推荐人一般由导师担任)和不少于10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将《申报审批表》电子版、优秀事迹说明发到指定的电子信箱。
3.10月9日(星期五)国奖参评材料展示。
4. 10月12日(星期一),院评审委员会完成各项评审工作,确定本院获奖学生名单,在研究生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10月19日(星期一)研究生部将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10月24日上报教育厅。
五、具体说明
1.分配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基数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研究生部在组织评审前应充分酝酿,推荐优秀研究生进行申报。如果报名人数过多,由研究生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预审。
3.每名研究生在硕士期间,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报材料,研究生部须保留3年。
4.研究生部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本院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研究生部党总支办公室 党康
联系电话:88409349 监督电话:88409404
邮 箱:1753130652@QQ.com
西安体育学院研究部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