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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07]3559号)文件精神,现就本次申请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apply.csc.edu.cn/,查询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重点学科专业指南,确定拟申请项目并网上填报申请表。
二、个人必须按项目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并积极自行联系国外院校,取得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三、个人填写所需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表》,于3月14日(星期五)之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所需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人 事 处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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