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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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则

发布日期:2020-08-06    点击:

一、机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科研、实验的场所,原则上不能挪作它用。

二、凡进入机房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凡在机房进行教学、科研,必须根据教学、科研计划的要求,按有关规定,经审批后,由网络中心统一安排后进行。

四、爱护仪器设备,做到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在使用仪器中,如发生损坏、丢失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记录,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指定人员负责。

六、机房所有仪器设备都不得带出机房,特殊情况下,院内外借用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非本室人员到机房进行教学实习,院内人员须经网络中心主任批准,院外人员须经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

八、机房对有关物品应实施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制度,使用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九、机房仪器设备、器材及用品应建立帐、卡和使用情况的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严格私自改装仪器设备,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仪器设备报废时应填写报废申请单等,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十、机房新到人员,应有专人负责进行一段时间的操作技能训练指导,经考核达到上岗要求后,方能允许其独立操作。

十一、机房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个人东西。

十二、机房应时刻做到防火、防盗工作,配备灭火器材,课后或节假日,应注意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对玩忽职守者,追究个人责任。

本规则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起执行,解释权属网络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及网络信息中心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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