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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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系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20
西安体育学院体育教育系
西体体教[2010]3号


体育教育系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通    知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的教师职业道德,激励体育教育系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营造重视教师师德建设的氛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体育教育系全体教师
二、评选条件
经体育教育系全体教研室主任会议研究,“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如下:
1.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八荣八耻”的倡议,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一年以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
3.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业务能力较强,重视学生完整人格的培养和个性的充分发展,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 既教书又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5.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明礼诚信,为人正派,自觉抵制腐朽文化,具有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6. 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业务学习、例会等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7. 无受到教学督导组批评等现象,无教学事故;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
2. 采取民主评议、推荐、初选、公示、审定的办法。
具体做法:以教研室为单位民主评选,确定初步人选、在本教研室进行公示,确定本教研室正式人选,填写《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表格在体育教育系网页上下载),上报1200字以上的简要事迹材料一份,用A4复印纸打印,一式3份,2份上交系办公室,1份留教研室,同时请上报电子版(体育教育系邮箱:tyx8899@126.com)及个人照片一张,2010年10月25日前报系办公室;上报材料经体育教育系评审小组审核后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全体教师、学生对候选人的意见,认真考核和遴选,真正把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
3. 体育教育系“ 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对教研室推荐的参选 个人 在全系范围内评比,最终评出若干系级“ 师德先进个人”
四、评选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原则上按照教研室教师人数的10%比例进行推荐;游泳教研室与公体教研室合并推荐1名教师,学校体育学教研室与教育学教研室合并推荐1名教师。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体育教育系评选领导小组成员为体育教育系主任、总支书记及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为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系办公室。
六、表彰奖励
1. 在全系范围内召开专业建设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2. 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3. 凡获得表彰的教师,先进事迹在体育教育系网站及宣传栏上予以展示。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体育教育系。
附:体育教育系2010年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userfiles/tyx_upload/2010表彰师德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rar
体育教育系
                                2010 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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