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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院、系(部)两级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06-26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打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攻坚战,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建立委、校、院(系)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监控与信息反馈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思政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院思政课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特建立我院院、系(部)两级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思政课的主渠道作用,确保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通过建立听课制度,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在思政课教学督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我院思政课教学水平,切实增强大学生对思政课的获得感。

二、组织安排

1.由“西安体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听思政课情况的督查和听课结果的评议总结工作。

2.党委书记、院长及其他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思政课教研室,每学年至少到联系教研室开展1次调研,参加1次座谈会,及时听取汇报,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院党委书记吴长龄负责联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院长朱元利负责联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党委副书记王跃生负责联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

副院长陈彦负责联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副院长文立新负责联系“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三、听课要求

1.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原则上不通知上课教师,随机性听课。

2.思政部主任,学工部部长,思政部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3.各系主任、总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4.思政部专任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3次。

5.担任“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任务的辅导员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

6.听课可由个人随机安排,也可由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听课人员按《西安体育学院听课记录表》的要求逐项填写评价意见。教务处每学期初把思政课任课教师定位表分别发送院、系(部)各位领导。

7.听课人员应就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听课应尽量考虑老、中、青各层次教师的讲课情况。

四、听课管理

1.每学期结束后,院级领导召开听课工作碰头会1次;思政部、学工部随机召开听课工作研讨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2次。

2.听课完成情况将与年度考核挂钩,未完成规定听课节数者,当年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级。

3.检查中如发现听课记录表有弄虚作假行为,当事人本学期听课任务视为未完成。

附:领导听看课记录(1).xls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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