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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的有关规定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03-01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的有关规定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03-01

教研室主任坚持听课制度是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制度。这项制度对于全面了解教学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积极性的发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等均有重要意义。

听课制度的有关规定如下:

1、各教研室主任,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抽出课余时间听课,深入课堂,检查教学,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2、各教研室主任主要听本教研室教师的课,坚持每轮教学听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各一次以上。另外各教研室主任还要坚持每学年听其他教研室任课教师的课至少一次以上。

3、对新来教师应集体听课(各教研室主任),对青年教师应重点听课,以促进提高。

4、成立教学评估组。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听课后的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沟通、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教研室每学年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一到两次教学观摩课。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二○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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