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帮助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就业,国家开始为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我院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从3月19日启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学生处工作人员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经过政策宣传、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等环节,最终有49名2014届毕业生通过学校初审。近日,学校招生就业处已将初审合格名单上报西安市人社局。
据悉,我校上报的初审人员名单还须经市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后将按照相关程序由市财政局拨款,我校计财处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