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网
首 页
中心动态 招聘信息 优秀毕业生 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 服务指南 中心概况 职业测评
 
中心动态
中心动态
通知公告
 
 
中心动态 首页 >> 中心动态 >> 中心动态 >> 正文
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文章来源:网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03-09        浏览次数: 次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要求,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我院2015届毕业生并在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身患残疾的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申领程序

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各系、部应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3月30日前完成2015届毕业生的材料初审提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6日)。中心统一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就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材料提交

(一)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内容完整、信息正确、字迹清晰(黑色签字笔填写),“院系审查意见”一栏,经办人(辅导员)、负责人(系、部领导)、系、部盖章等必须完整;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出具的低保证明

①须注明学生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

②须体现该家庭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

③须体现该家庭该学生毕业年度仍在享受低保待遇;(2015年度)

④落款章子必须为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局的章子;

注:若“低保证明”及“低保证”中无法体现学生与低保户主的直系血缘关系,则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关系;

3、身患残疾的毕业生 :须提供县一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清晰;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手写卡号、开户行、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请各系、部于3月30日16时前将申请汇总材料报送至院就业指导中心,材料包括:

1、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一份。(纸质版报送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上传至西体就业QQ群共享 )

2、上述第三点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要求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申报,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办理。

备注:相关文件与附件已上传至院就业网(服务指南-表格下载)与西体就业QQ群共享(群号:49822349)。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西安体育学院201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模板)

 

版权所有:西安体育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办公电话:029-88409790      传真:029-88409790      邮编:710068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