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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展2020年陕西高等教育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发布人:


各教学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和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要求,加强高校教材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高等教育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要求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教材评选,现将教材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本次评选。

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

(四)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五)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六)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申报要求

(一)教材第一主编为我校教师。我校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议,公示申报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

(二)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三)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继续教育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已获得省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省级奖项,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提交《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4),《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推荐教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3043125404@qq.com

2.申报评选教材须提供教材样书1本(套)。电子教材及CAI课件要有光盘及运行说明书。

(二)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11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逾期申报者将不予受理;联系人:魏  联系电话:88409738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参评。

               教务处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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