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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发布人:

各有关部门:

为了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我院教学研究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我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西安体育学院。

(二)教学成果原则上是指已经学院立项,通过研究和实践,能够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三)申报二等奖的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申报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其他完成人员不得独立申报。申请一等奖、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五)已获得过院级或更高等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奖励等级

本次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项,根据《西安体育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授予相应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师应填写《西安体育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二)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1份)。

(三)凡拟申报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必须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

请各系于2017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15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文件名:姓名-2017成果奖)打包发送至教学科邮箱jxk9452@163.com

联 系 人:李蕾、张楚     联系电话:029-88409355

   注:相关申报书请在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教务处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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