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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优秀学风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发布人:教务处


西体教发[2017]18号


关于评选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优秀学风奖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我院学风建设,更好地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我院决定开展2017年“优秀学风奖”评选工作。为了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以“奖优秀、树榜样、促学风”为评选宗旨,采用系(部)推荐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院全体大二、大三年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积极履行《西安体育学院学生手册》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必修课平均分不低于80分,最低科不低于70分(含),无挂科、旷课、作弊等情况;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并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干部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名额

各系以本单位大二、大三年级总人数的5‰为标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2.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六、奖励办法

按照西安体育学院相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七、时间安排

2017年6月9日前将《西安体育学院xxx系2017年“优秀学风奖”汇总表》及推荐人《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优秀学风奖”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由教务处统一进行院内公示。



附件:1、附件1西安体育学院xxx系2017年“优秀学风奖”汇总表.docx

2、附件2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优秀学风奖”申请表.docx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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