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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3  发布人:网络管理中心

西体教发[2015]08号

关于做好第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第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申报人须取得“院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3.已获得前八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省级评选。

4.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

二、申报基本条件

请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4号)及《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由各系择优推荐报教务处教学科。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中筛选比较突出的教师推荐参加省级教学名师评选。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第九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一份;

2.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3.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

4.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目录(电子版);

5.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年4月24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其电子版全部打包发至jxk9452@163.com;联系电话:88409452。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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