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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4  发布人:网络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陕西省普通高校201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切实做好本年度增设专业工作,进一步引导我院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凝练办学特色,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7.专业目录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3)要求。

二、申报程序

1.教学部门提出申请设置新专业、调整专业的报告和相关论证材料报教务部;

2.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核;

3.审核通过的专业申报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管理平台;

4.学院将最终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学院基本情况、招生定位、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基本情况、办学条件等。对于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申请报告还需提交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细阅附件3和附件4,首先确定欲申报专业归属。如申报专业名称在附件3的目录内,则属备案专业,申请时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5);如申报专业名称是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里含字母K)或目录外专业,则属审批专业,申请时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6)。

2.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包含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新增专业在全国高校的布局,专业就业前景等。

以上电子材料请于2016年7月11日前将纸质版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xk9452@163.com

附件1-6.rar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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