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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5  发布人:教务处

西体教发[2017]17号

关于评选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表彰先进,树立先进典范,激发广大教师热心教学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举行“教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系部及教学督导组推荐的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二、评选名额

学院评选“教学先进个人”若干名,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2名优秀教师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工作满三年,教学工作量饱满,我院全体在编专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能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师德风范;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及手段,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爱护学生,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到课率高。

(三)遵守教学常规,无教学事故。

(四)本学年脱产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五、推荐途径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候选人。

要求:各教学单位必须通过开展教学公开课或观摩课选拔候选人。

(二)院教学督导组推荐。

六、评选办法

在各教学单位和督导组推荐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采取看、听课的方式进行评选,并结合教师日常调停课及教学检查情况确定评选结果。

七、奖励办法

按照西安体育学院相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八、其它

(一)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我院职称评审及推荐更高级别教学荣誉称号(省级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的依据。

(二)请各教学单位将教学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初评材料(含照片)于6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15室)。联系人:陈英


附:“教学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doc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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