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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19  发布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成绩管理,使学生成绩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成绩录入

一、学校成绩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院成绩的最终确认和审核,各系负责成绩的录入和认定。

二、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在各门考试结束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考试成绩通过网络终端录入到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超过规定时间,成绩将不能正常录入。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任课教师负责。

三、如出现成绩误报、漏报现象,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内进行补报;期末考试成绩出现误报、漏报现象,应在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补报。否则,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任课教师承担。

四、各教研室教师在网上提交成绩后,仍需提交三份统一格式并经教研室主任和各系确认签字盖章的书面学生成绩单到考试管理中心及学生所在系。上交成绩单需各项填全,若项目不全,考试管理中心将视为无效成绩单退回教研室。

五、所有成绩依据教学大纲按百分制录入和报送。

第二条  日常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成绩的审核管理,各系部负责成绩的日常管理(查询、打印)。

二、学生毕业存入档案的成绩单,由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三、对毕业班学生的成绩档案,各系部应在第七学期进行一次成绩的全面清查,为毕业前清考做好准备工作。

四、填写成绩单应力求字迹清楚,不允许出现涂改现象。

第三条  成绩查询

学生查询成绩需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网站,输入个人帐号(学号)和密码方可查询到自己所有学期所学科目成绩。

第四条  成绩分析

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进行试卷分析。分析结果随试卷保存。

第五条  成绩汇总

学生成绩认定由考试管理中心在每学期末统一认定。

第六条 补考成绩管理

每学期补考结束后,评卷教师在网上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补考成绩,并在核实成绩后提交。评卷教师需在学生考试后规定时间内将评卷成绩登录在网络上,以便学生及时查阅到自己考试成绩。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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