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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0-11-17 |

一、主办单位:西安体育学院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育学院游泳教研室

三、协办单位: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2020112526日,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

五、参赛单位与分组:

(一)参赛单位

1、体育教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武术学院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体育艺术学院运动休闲学院、体育新闻与传媒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足球学院、研究生部。

22020级本科在校生不参加本届游泳比赛。

(二)参赛

1、甲组:通过游泳项目单独招生考试进入西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者;或获得游泳运动员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2、乙组:西安体育学院在籍、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注:本届比赛设资格审查环节,除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以外的甲组运动员,请于提交纸质报名单时出示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检录时出示复印件。赛后将对取得名次的运动员进行随机资格抽查,若有冒名顶替、私自变更组别及恶意隐瞒运动等级者,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所有成绩并通报学校,三年内不得参加校内游泳比赛

(三)参赛代表

1、甲组:按所在年级成立代表队(2019级运动训练)。

2、乙组:体育教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所在年级成立代表队;其他学院、部学院和为单位成立代表队(如运动休闲学院、研究生部)。

六、竞赛项目:

甲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

蛙泳:50米、100米、200

仰泳:50米、100

蝶泳:50米、100

混合泳:200

男子接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女子接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男女混合接力(每队至少有2名女生):4×50米混合泳

乙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

蛙泳:50米、100

仰泳:50米、100

蝶泳:50米、100

混合泳:200

男子接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女子接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男女混合接力(每队至少有1名女生):4×50米自由泳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参赛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不包含接力项目)。

(二)接力项目各队男、女各限报3队,每人只能在一个接力队中参加接力项目比赛。(如2018体教1队、2018体教2队、2018体教3队)

八、报名: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及相关要求:登录swim.shuruitec.com 进入网上报名点击相关赛事进行报名。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7日9:00至11月14日17:00截止

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0531-88816039, 李振图: 15628860975。

报名具体要求:

1.请每位参赛运动员提前准备好个人证件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

2.每个单位只允许一个注册账号,所以请每个单位找专门负责人统计报名信息后统在网上注册填报,不允许个人自行注册填报。

3.单位简称不得多于5个中文字,年级写在单位名称前(例如: 17级体育教育学院简称为:17体教;运动休闲学院简称为:运动休闲;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简称为:健康科学)。

4.请务必准确填报参赛运动员的各项信息(涉及成绩证书的制作)以及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号码。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数据在报名时间截至后将无法修改,报名单送交后也不得修改。

2.报名单必须交电子版一份,另交两份与电子版内容相同的纸质报名单,打印报名单应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不同,以电子版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份交竞训处、份交至游泳教研室(游泳馆二楼)。电子版报名单发送至465035994@qq.com,纸质报名单上交截至时间为20201114日之前,逾期不交按弃权处理。

3.报名表下载邮箱地址:3042484921@qq.com。密码:yyjys123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及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有关补充规则通知。

(二)本次比赛50米个人项目采用“预-决赛”赛制;100米、200米及接力项目按分组决赛进行比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三)凡竞赛项目报名不足6(6人(队))递减一名录取,比赛不足3人(队)时,即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并由承办单位通知有关单位改项。甲组比赛的运动员人数不受比赛3人(队)的限制。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否则不予参加比赛。

(五)赛会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由西安体育学院竞赛训练处组成。开赛后发现运动员不符合参赛条件的,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参赛项目及取得的成绩,必要时通报违规学生所在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

(六)凡准备申请游泳二级运动员的同学需在赛前30分钟填写达级申请表,并交至编排记录裁判组。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方法

(一)甲组各单项和接力项目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乙组各单项和接力项目均录取6,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证书。

(二)甲组与乙组同一项目相同名次。如甲组运动员成绩慢于乙组运动员,则取消甲组运动员名次。

十一、奖励领取办法

为了确保获奖运动员的利益不受损失,奖励物资(获奖证书、奖牌)领取办法如下:

(一)请各参赛单位授权专人负责奖励物资的领取工作,领取人员需持有本学院(部)盖章、院长签字的“授权同意书”(授权同意书模板由承办单位出具)。

(二)领取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签领单”上签字方可领取本单位奖励。

(三)请各队在游泳教研室通知领取奖励物质起十日内完成领取工作超过十日后不再受理奖励物资领取工作,承办单位将不再保管奖励物质。

、计分方法

一)个人项目录取,按754321 计分。

(二)接力项目录取,按14108642 计分。

(三)打破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游泳比赛纪录者,一次加计10分。

(四)团体名次按该组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五)无故弃权者,以弃权项目扣除本参赛队团体总分10,并累计。

、裁判工作

(一)裁判工作由游泳教研室组织。裁判员由游泳教研室老师和部分具有游泳二级以上资格的学生裁判员担任。

(二)仲裁委员会由竞赛训练处另行抽调专家担任。

、报名要求

(一)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需有游泳基础(能够在出发台上出发,并且不间断完成100米以上者)且身体健康。

(二)检录、参赛均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个人参赛资格并扣除该队伍团体总分10

报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的,在赛前出示三甲医院证明,由技术代表确认。女生参赛,非伤病及意外(不包含生理期)因素不得弃权或退赛;若有特殊原因需说明理由或出具证明。

)接力项目在当场比赛开赛前30分钟前,将比赛接力棒次表交到编排处,接力棒次表名单必须与参赛运动员一致,否则成绩无效。

本规程解释权属2020年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锦标赛组委会及游泳教研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游泳教研室:029-88409255

宋老师18629148511

张老师15829364452

西安体育学院游泳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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