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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运会"决赛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6-15 11:07   审核人:

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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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运会决赛前训练阶段有关事项的安排意见

教务科并各运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将于今年十月在江苏南京举行,这是我国体育界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一次大演练,也是展示各参赛单位竞技体育实力的大舞台。

在十运会预赛阶段,经过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和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共同努力,我校共有20人取得了十运会决赛入埸券,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目前,备战十运会决赛工作是我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省体育局和学院党政领导要求,全校上下应紧紧围绕十运会这个中心任务,本着锻炼队伍,提高成绩的原则,开创性的做好各项训练、竞赛、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搞好十运会决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进一步加强对教练员、运动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意识的培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内部管理,增强纪律观念。

二、 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对运动员尤其是参加十运会决赛运动员的全面管理,保证运动队训练和生活有条不紊。

三、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运动员、运动队的动态管理,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到运动队训练、生活中去,随时了解运动员的训练、思想、生活和身体状况,对可能获取奖牌的运动员的各类情况了如指掌,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 各队教练员必须认真制订十运会决赛赛前训练计划,于7月15日前交教务科,并严格执行;凡有夜间比赛的项目均应安排夜间训练,教练员应将具体训练时间报教务科以便统一安排。

五、 进一步加强对运动训练的医务监督和科研监测,做到科学训练。各运动队教练员根据训练计划的安排,有针对性的对运动员生理、生化招标的测试提出具体意见,教务科与院实验中心、校医院联系,及时进行相关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反馈给教练员。

六、 凡进入十运会决赛的运动员按照每人每天30元伙食标准就餐(此标准已于今年4月执行)。对有特殊营养需要的运动员,教练员应尽快拿出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办理。

七、 对进入十运会决赛项目运动队的教练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伙食补助费(从2005年6月执行)。

八、 教务科及各队教练员必须加强对参加十运会决赛运动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原则上备战十运会决赛赛前训练阶段,一律不准请事假。

九、 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参加十运会决赛运动员的休息情况,没有特殊原因,运动员原则上减少外出。

十、 后勤服务部门应主动征求教练员意见,尽最大可能安排好运动员的防暑降温、生活服务等工作。

十一、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教练员每周三、六将本队情况向校办公室汇报一次,如有异常状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校办公室报告。

以上安排,请严格遵守。

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

附:参加十运会决赛运动员、教练员名单

报:院党、政领导各(一)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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