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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2012-06-15 11:28   审核人:

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器(具)。

3、不准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灶具、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4、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5、不准离宿舍不关电源。

6、不准在蚊帐里点蜡烛看书或将台灯靠近枕头、被褥。

7、不准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

8、不准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

9、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10、不准损坏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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