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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党支部《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2020-09-29 18:07   审核人:

 

一、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周召开1次。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组织委员主持

三、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相关事宜。

(6)讨论支部其它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五、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六、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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