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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全国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5日 00:00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部署,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完成举办和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任务,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和任务

(一)“十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在各级体育部门的努力下,全国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推进“人才强体”战略,大力加强体育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体育人才的总量有所增加,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与能力有较大提高。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成效显著,涌现了一大批具有竞争力的教练员、运动员,运动训练水平不断提高,在雅典奥运会上取得历史性突破;群众体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大幅增长;体育产业稳步发展,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员、体育经纪人等新型人才队伍已经初具规模。制定并实施了“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开展大规模体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拔并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体育人才。深入开展运动队保障工作,初步构建了以“伤残互助、医疗照顾、退役安置、学习资助、人文关怀”为主要内容的新时期优秀运动队保障政策与经费支持平台。开展全国体育人才队伍状况调研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掌握了体育系统人才资源的基本状况。这些都为“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举办,为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体育文化活动的需求快速增长,体育产业的发展步伐加快,这些都对我国体育人才队伍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国体育人才资源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体育人才总量相对不足;体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与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体育人才相对紧缺;全国体育人才资源地域差距明显;基层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体育人才保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人尽其才的机制有待完善。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是“十一五”体育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举办和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契机,围绕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高层次体育人才为重点,以体育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人才资源结构为主线,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大人才资源投入为支撑,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体”战略,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壮大体育人才队伍规模,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逐步优化,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更加健全,人才成长环境不断改善。培养和引进一大批能够适应举办和参加奥运会要求的高层次体育人才和紧缺人才;全国各级各类体育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队伍人才总量不断增加;高水平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场馆管理、体育产业经营管理、场地救生员、场地工等新型体育人才不断涌现;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初步形成系统、规范的全国体育人才教育培训体系;体育人才资源布局更趋合理,中西部地区和基层体育人才队伍数量有明显增加,素质与能力有明显增强;体育人才保障体系日益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就业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建立比较完善的全国体育人才市场体系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不断完善体育人才评价、选拔、激励机制,创建优良的人才成长环境。

三、对策和措施

(一)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促进体育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1. 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领导人才的战略储备,切实抓好党政领导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年轻领导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选拔机制,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做好国家体育总局系统领导班子的配备和调整工作。继续加大培养力度,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不断提高党政领导人才的政治理论水平、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和战略思维能力,培养领导人才把握体育工作规律的能力。

2. 大力推进体育部门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研究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和办法。开展公务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和改进公务员考核评价方法,研究和建立公务员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选拔机制和“能进能出”的配套制度,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

3. 大力加强体育创新团队建设,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与能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创新能力,倡导体育科学技术人员为竞技体育一线运动队服务,为全民健身群众体育事业服务。不断提高体育教练员把握竞技体育发展趋势、掌握训练竞赛规律和组织管理的能力,丰富实践经验,提高业务水平。面向2008年奥运会、2009年全运会和2010年亚运会,培养更多的后备人才。

4. 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奥运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体育人才队伍结构。抓紧培养高层次体育人才,落实各项培养措施,适当引进奥运会急需或紧缺人才。研究人才引进和智力引进的措施与办法,妥善处理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关系,形成二者的良性运行机制。大力加强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国际体育组织人才、体育外事、体育宣传、法律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调整和优化体育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体育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二)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大规模开展体育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1. 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有体育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深入开展体育业务知识培训,广泛开展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全面提升体育人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与人才选拔和评价联系起来,完善培训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加强经费管理。

2. 继续推进体育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总局所属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鼓励各省市建立符合自身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基地,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培训机构体系。切实提高体育系统师资水平,注重从体育系统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中发掘培训教师资源。加快全国体育院校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体育院校正规教育和科研优势,形成各自辐射周边地区的体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地。积极发展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多种形式的合作,联合培养体育人才。

3. 大力加强运动员文化、职业教育工作,切实解决运动员学训矛盾。推进教育、训练和科研三位一体化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和统一管理,为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创造良好条件。根据运动员文化教育特点,探索实施“弹性学制”和“长学制”等灵活的组织形式和教学形式,在提高运动员运动技术水平的同时,全面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加强运动员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不断改善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环境和条件。开展运动员文化、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促进办学质量的提高。将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情况纳入训练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的业绩考核体系中,确保运动员文化、职业教育工作的落实。

(三)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体育人才保障体系建设

1.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有利于调动体育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收入分配体系。研究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切实提高优秀人才待遇。引导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向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倾斜,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不断优化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奖励制度体系,制定各类体育人才表彰奖励办法,改革和完善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各类比赛奖励政策和措施,奖励对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鼓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设立优秀人才专项奖励经费,探索建立优秀拔尖人才津贴制度,指导科研、教学单位积极开展面向高水平专家的服务保障工作,将人才激励工作落在实处。

3. 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保障有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队保障体系。继续实施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役运动员奖学金、退役运动员助学金计划,完善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管理办法。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制定优秀运动员医疗、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政策,建立运动员、教练员医疗伤残保障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及地方有关部门共建运动队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运动队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形成总局、协会、地方体育部门分级保障的工作格局。

4. 贯彻和完善运动员退役安置政策和配套措施,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落实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各项政策,为退役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完善各项经济补偿配套措施。加强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增强运动员再就业能力。加大退役运动员就业指导力度,引导退役运动员通过市场自主择业。针对运动员特点,研究运动员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建设的理论与方法。

(四)建立科学的体育人才评价体系,合理选拔、使用人才

1. 完善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体育人才评价标准,建立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体育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以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为重点的党政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建立以运动成绩为核心的竞技体育人才评价体系,重视对有突出贡献的教练员等专业人才的选拔和使用。建立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主要标准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面向体育实践,为体育事业一线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服务。

2. 加强人才评价的制度化建设。细化具有体育行业特点的教练员、科研、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一步规范科技课题招标、政府特殊津贴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推荐等制度。切实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中的积极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3. 结合评价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体育人才选拔和使用工作。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人才考核程序,逐步形成科学、开放、社会化的体育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体育人才评价体系与人才选拔、激励机制的有机联系,使评价体系成为人才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行体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人才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

(五)积极培育体育人才市场,优化体育人才资源配置

1. 积极培育体育人才市场,用活全国体育人才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体育人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体系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体育人才市场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人才调研,掌握体育人才结构的动态变化,提高体育人才市场的宏观调控水平。规范体育人才交流办法,促进体育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推行和逐步健全人事代理制度,发挥体育人才中介机构在体育人才交流中的作用。

2.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国和地方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完善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组织能力、指导水平和工作效率。

规范体育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开发3~5个体育职业种类,指导省级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站工作,在每省建立1~3个鉴定站,在有条件的地级市开展建站工作。逐步在经营性体育场所推行职业准入制度,提高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3. 扶持中、西部地区体育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基层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东、西部体育人才交流,鼓励各地优秀体育人才积极参与2008年奥运会的筹办工作。引导、鼓励各类体育人才赴中、西部地区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协助中、西部地区做好自身人才的培养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以群众体育人才为重点,制定鼓励各类体育人才赴基层工作的政策,保障基层群众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各项基础性建设

1. 进一步完善体育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不断创新人才工作管理机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体育人才工作新格局。不断完善全国体育系统人事工作会议制度,加强总局与各省区市、各省区市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研究和解决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加强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定期举办人事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继续加大对人才开发工作的投入,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保证每年用于组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提升职工能力的学习培训项目等教育培训工作的经费不少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体育人才的培养工作。

3. 加强体育人才资源开发理论和应用研究。加强对全国体育人才调研成果的开发利用,形成一批对体育系统开展人才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依托体育组织、人事部门体育人才研究的专门力量,利用体育高等院校等各类研究资源,加强体育人才资源理论的学科建设和基本理论体系建设。加大体育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应用研究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丰富“人才强体”理论。针对体育事业区域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区域性体育人才发展战略和对策研究。

4. 实施体育人才“信息化管理”工程,提高体育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健全全国体育人才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国体育系统人才数据共享。总局建立全国体育人才信息总库,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人才信息子库,对于人才队伍中的高层次、关键岗位人才,设立特别信息库,定期更新各项人才信息,及时掌握体育人才资源数量、分布、结构及利用情况,为制定体育人才规划、政策法规和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