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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17:51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教育厅于近期集中办理2023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为做好我校该类项目结题工作,提高项目结题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方式:一般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请方式,集中办理结题。

二、结题流程:

1.请二级学院督促已到执行期限未结题的专项项目(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申请结题并提交电子版附件材料。

2.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按提纲编制结题申请书有关内容、提交结题支撑附件后,须提交至科研处审核。项目的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教育厅,系统“审核状态”为“教育厅审核通过”视为达到结题要求。

三、附件要求:

1.项目《责任书》盖章版扫描件;

2.结题报告;

3.发表论文全文扫描件(含期刊封面、目录)。

四、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5月20日18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对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清理力度,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材料准备并按照结题要求严格把关项目材料。

附件:

1.教育厅科研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