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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高质量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8日 14:53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科研处将开展2021年度高质量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依据《关于开展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西体科〔2021〕58号)的内容,通知所有教师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成果登记工作,并完成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员审核工作。(科研管理系统是属于学校综合门户中的系统,因此学校设置系统只能使用校内网进行登陆)

二、2021年度高质量科研成果将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统计,未登记在科研管理系统中高质量科研成果将不予统计。

三、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系统管理员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对于不符合填报格式要求的及时给予退回,并要求重新填报,务必保证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成果登记资料不正确、不完整的,科研处将不予统计。

四、时间要求

1.个人填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25日

2.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员审核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30日

3.逾期未在系统中登记的科研成果,科研处将不予统计。

科研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