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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 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1日 11:11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将开展“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我校将整合学校优势资源,聚焦指南任务,根据指南要求集中力量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学院将通知内容传达至专、兼职教师。

2. 项目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负责人1名,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3. 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可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工作任务。

二、申请资格要求

1. 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期间,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相关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鼓励其他技术开发类项目积极开展探索。

四、具体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或参与的老师于2021年9月3日前与科研处联系,提交相关资料。

 

附件:    “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联系人:杨颖   联系电话:88409451

 

科研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