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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2021-04-13 11:37   审核人:


西安体育学院

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2020年11月24日党委会议通过)

 

为规范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为“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根据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西安体育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西安体育学院工会组织选举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编教职工均有教代会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是我校工会会员均有工代会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觉悟。

4、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关心集体,热爱工会工作,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活跃,工作认真,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愿意并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5、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与监督的能力

6、能密切联系教职工,为人师表,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二、代表名额及名额分配:

1、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代表总数。

2、 结合各选举单位人员数量、结构等制定名额分配方案,保证教学、科研人员代表不低于60%。

鉴于我校教师集中在各二级院(校),因此,相应单位在名额再分配时,教师代表不低于所选代表人数的80%。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3、学校党政领导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基层单位,由所在单位教职工按照民主程序直接选举产生,不占该单位代表名额。

三、选举的组织程序与办法:

1、选举以分会为单位。各单位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校工会分配给本单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指标比例,结合本单位实际,酝酿提名,确定候选人。

2、召开有三分之二以上本单位教职工参加的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获赞成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

3、要尊重选举人的权利和意愿,不得指定代表和当然代表。选举人有权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有权另选他人。

4、鉴于我校绝大多数教职工都是工会会员,教代会与工代会又有相近的职责和任务,其选举工作可合并进行,所选代表具有双重身份,为“双代会”代表。

5、代表选出后,填写统一的《代表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及时上报校工会。

6、经“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组审核通过,即为“双代会”正式代表。

附件:1、选票样式

    2、代表登记表

 

 

 

 

                                    西安体育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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