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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例会条例
2017-07-05 10:36   审核人: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职工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一、例会要求

(一)党政办公室原则上每周一上午9:00召开例会,如遇特殊情况可推迟会议时间,由综合科另行通知;

(二)例会由党政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均参加例会;

(三)例会主要程序:总结上周工作事宜;交流各位主任的分管工作情况;研究办公室下步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例会内容

(一)传达学校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院领导要求,结合党政办公室的职责范围,研究确定下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总结上周各科室工作情况、院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对各科室的工作质量、效率做出总结,研究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各位主任交流分管科室具体工作情况;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其他需要集体汇报、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其他事宜

(一)所有办公室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人员须提前向党政办公室主任请假;

(二)每次例会与会人员需携带笔记本,详细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例会的质量和效率。

(三)各科室人员要如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对未按时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

(四)例会对部门的重大事项要形成决议,下次例会要检查决议事项的完成情况,保持工作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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