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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2017-07-05 10:22   审核人:

(二00五年修订稿)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有效预防和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院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处置高校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突发性群体事件,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全力维护校园的稳定,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证。

二、基本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院党委书记、院长是学院稳定与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院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总负责;分管领导是所管辖部门安全与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所辖部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向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本部门稳定与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向分管院领导负责。

学院分管领导及党院办、武保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或反映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制止事态扩大。同时党院办、武保处要根据事态的发展分别向省委教工委、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市公安局和市国家安全局汇报。武保处还要根据情况迅速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取证工作。

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在处置突发事态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三、方法步骤:

1、对各种大小字报、反动标语、诗词的处置。

(1)对诋毁中央、反对政府、攻击改革、攻击四项基本原则、谩骂、侮辱或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大、小字报、反动标语、诗词等,一经发现,首先取证后迅速疏散围观人群,报院党、政领导和党院办、武保处并上报有关部门;二要立即撕毁或撕下存放,防止蔓延和扩散;三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追查制造者和张贴者。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处,要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四要对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大、小字报,充分利用形势教育与党、团活动时间对其批评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影响。

(2)属于对领导或同事不满、对学校工作或部门工作有意见泄私愤的大、小字报,首先取证,并及时向党院办和武保处报告,要根据其性质和情节决定追究与否。对进行人身攻击,内容恶劣情节严重的,查实后要进行严肃批评以至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有一定事实、情节一般的大、小字报,应调查清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以正视听,防止造成混乱,并责成制造者做出深刻检查。拒不检查的,要给予校纪、校规处分。

(3)大、小字报均不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一经发现,应立即上报党院办和武保处,在取证后,立即销毁。各类大、小字报在那个部门辖区,由该部门负责协助武保处做好调查落实和整理的工作。

2、对散布错误言论或反动观点人员的处置:

(1)对在公开场合或非公开场合散布错误观点,不利学生健康成长的人员,在及时劝阻的同时,要作好摄像、照相等取证工作。是教职工的,由所在教研室和科、处党、政、工负责人共同帮助其认识错误,在一定范围内做出深刻检查。对拒不认错者,要停职反省,并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如果是教师所为,应调离教师岗位。是学生的,由所在年级、系、校党、政、团组织帮助其认识错误,并在班级范围内做出深刻检查,视其检查深刻与否及认识态度,决定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是党、团员的,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2)对在公开场合或非公开场合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言论的人,首先作好取证工作,由武保处带离审查,并令其停职反省,深刻检查。对经过教育仍坚持其错误观点的,是教师的要坚决调离教学岗位;是干部的要坚决调离干部岗位。二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或开除公职。三是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四是对提供讲坛的人,要追究其政治责任,并给予严肃的校纪处分。五是党、团员的,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团籍。

(3)凡在公开场合散布错误甚至反动观点的,一经发现立即疏散围观群众,并由保卫处作好取证工作,同时将散布者强行带离现场,并根据情节做出严肃处理。

3、对未经组织批准,成立非法社团、沙龙、举办报告会、演讲会,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的处置:

首先宣布该组织为非法组织,立即强行予以解散。其次对组织者和进行反动宣传煽动的,由保卫处取证并组织力量强行带离现场,进行审查。三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开除公职,是党、团员的先要开除党籍、团籍;四是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4、对罢课、罢餐、串联、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或冲击领导机关的处置:

(1)坚决地、旗帜鲜明地向所有参加人指出其严重的后果。这种作法是错误的,是不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是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仔细耐心地说服与教育,不听劝阻一意孤行者,相关领导和辅导员与武保处共同做好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并策略地带回办公室谈话。

(2)对策划者、组织和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武保处要作好取证工作,并在有关部门协助下,将其强行带离现场,进行查询。弄清事实后,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做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格要求党团员不得参与,否则要受党纪、团纪、校纪处理,直至开除党籍、团籍、学籍或公职。

(3)如发现校内有非法集会、游行的,由主管部门和武保处首先疏散群众,同时做好取证工作,组织校卫队员将煽动者组织策划者及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强行带离现场,查清事实,给予严肃处理。

(4)在校内发现零星人员呼喊反动口号,进行反动宣传煽动的,武保处要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并会同主管单位及时制止,防止事态的扩大。对不听劝阻者,武保处组织力量强行制止,带离现场。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事后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个别情节恶劣的,要开除学籍或开除公职,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是党、团员的,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团籍。

(5)对一般参与起哄、闹事、非法集会、罢课、罢餐、串联、游行等活动的人员,由各主管部门逐一查明情况,作好思想教育工作,进行严肃的批评并责成其做出检查,吸取教训。对个别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校纪处分。是党、团员的,同时应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6)对劝阻无效、坚持上街游行的,要求其组织者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一时发现不了策划者,非法游行队伍有冲出校门的可能时,武保处在作好取证工作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党院办要及时向省教工委、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汇报。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游行时,要派有关部门干部继续做劝阻工作并随队维持秩序,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7)对破坏公共设施,进行打、砸、抢、堵塞交通等违法活动的首要分子和呼喊反动口号者,要采用各种措施及时取证,同时协助公安部门予以强行制止。对为首分子要严肃处理,是学生的要开除学籍,是职工的要开除公职,是党、团员的开除党籍、团籍,并要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8)对非法游行示威策划者、组织者一经查明,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公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参与者要令其做出深刻检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校纪处分,是党、团员的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5、对破坏公物、投毒、放火等有意制造事端等坏行为的处置。

(1)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并迅速向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由武保处和有关部门立即查实事件的制造者,令其做出深刻检查,赔偿损失,同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对有意破坏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予以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2)注意保护现场,保留证据,武保处作好现场的勘查取证工作。

(3)违犯校纪校规的,按校纪校规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是党、团员的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四、应急力量:

1、建立一、二、三线制止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

第一线力量:由各系、部、院、校领导、年级辅导员组成。要求对学生各班级实行定人包干负责。一线力量要在国际国内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以及政治敏感期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他们的思想,摸清他们动态,力争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积极做好学生的疏导和劝解工作。

第二线力量:由院机关各职能部门干部组成,要求对学生各年级实行定人联系制度。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注意各方面的信息收集与反馈,并协助做好疏导和劝解工作。

第三线力量:院党政领导对全院实行分工包片负责,在一、二线力量不能有效制止事态扩大时,由院党政领导直接出面实施疏导教育工作,坚决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2、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

武保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工作,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3、加强和充实校卫队的力量。

校卫队为制止突发事件的机动力量。武保处全面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注重提高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平时和节假日严格执行夜间巡逻任务,巡逻时要把收集反映院内动态信息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有突发事件发生后,党院办、武保处要立即组织校卫队实施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制止事态扩大。

五、灵通信息:

1、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负责了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动态,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和闹事苗头,在积极主动排除的同时及时向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建立健全深层次的信息网络,培养一批政治上可靠、联系群众较广泛的教职工和学生作为信息员,特别注意收集较深层次的思想反映和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加强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权。

六、宣传疏导:

全院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干部有责任而且有义务对不稳定苗头进行劝阻和疏导,并要及时将情况向党院办、武保处报告。凡知情不报,见危不救或临阵脱逃的,必须严肃处理。

七、后勤保障:

院内各重点要害部门的对内对外电话要确保联系畅通,党院办、武保处分别与其对应的上级业务部门要经常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院车队在制止突发事件期间要加强值班制度,确定制止突发事件专用车辆,保证专用车辆车况良好,并做到随叫随到,不误时,不误事。后勤集团总公司负责院处置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后勤保障方案。

事态平息后,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育,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和预案,避免事端再度发生。同时要认真写出书面报告,及时上报省教工委、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公安部门,并要进一步作好各方面的稳定工作,以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中共西安体育学院委员会

西安体育学院

二00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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