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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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范围内选派优秀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9日 11:21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sc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暑期放假实际情况,院团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团省委、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请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精心组织,积极动员。 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9日—6月27日 报名遴选

7月15日—8月25日 学生见习

二、遴选原则、条件与要求

(一)遴选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选定。

(二)遴选范围

我院将在全院范围内遴选出3名大学生到省政府工作部门提供见习岗位见习。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在陕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70%)和非毕业学期在读研究生(30%)。

3、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4、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5、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6、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本地见习学生的报名条件。

(四) 遴选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团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团总支按照发布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

各团总支统一报备,并于6月20日上午11:00前报送院团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按照《关于在全院范围内选派优秀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上,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选拔。

3、人员遴选

院团委将对符合资格的人选统一组织面试,遴选出的大学生《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交由院团委盖章确认。

(六)奖励制度

选拔出的优秀大学生中圆满完成见习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将于社会实践环节奖励2学分。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8066573691

附件:《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共青团西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学校: 专业:

姓名


性别


(2寸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年级


所在班级


现任何职务


既往病史


通信地址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家庭联系人

及电话


有何特长


获奖情况


学校推荐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交至团省委(西安市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交团西安市委,西咸新区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交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见习单位、学校各保存